MPEG与我国达成授权协议,每台DVD将缴2.5美元专利费
焦集瑩 | IT零距离:论业界风云,抒己见豪情 | 出处:原创-IT| 2006年04月28日 20:48 | 阅读 次

MPEG与我国达成授权协议,每台DVD将缴2.5美元专利费
本报讯(记者焦集瑩)继3C、6C之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昨日又与一站式专利组合企业美国M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达成了缴纳专利费的协议。今后,中国每台生产销售的DVD产品将要向其缴纳2.5美元的专利费用。在分别向三大机构缴纳专利费用之后,中国的DVD企业生产每一台机器所需要缴纳专利费用总和已经超过了10美元。
昨日,M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CEO劳伦斯·霍恩亲自来京出席签约仪式,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和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则分别与其签定谅解备忘录。劳伦斯·霍恩表示“将继续和中国分享其专利组合管理模式”,他希望MPEG公司的运作模式也能成为中国模式。
MPEG公司来华征收专利费实际上从6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谈判,但直到昨日才正式达成共识。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郑鹤龄这样告诉记者,“原本他们要求的费用是4美元一台机器,经过我们谈判才降到了2.5美元……”。
由于3C、6C等联盟的专利费用均高于MPEG的专利费用,如今又加上MPEG的费用,这使得DVD生产企业的压力愈发加大。“中国现在格外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因此向这些机构缴纳专利费用也是正常的事情。由于所需要缴纳的专利费总额已经非常之高,因此我们现在基本上已经不把业务重点放在普通的家用DVD机器方面了,我们已经转移到了利润相对较高的移动DVD方面,同时我们的部分重点也转向代工,我们会明确对代工厂说专利费用由他们支付。”新科电子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樊文建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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